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见附件)。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必须填写等级。
4.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1.根据市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意见,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附件:评价实施细则
语文
语文素养从写字、朗读与背诵、古诗词背诵、课外阅读、期末学业水平测试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写字评价
课本后《生字表》中要求会写的生字。
1.从《生字表》要求会写的生字中随机抽选出50个生字作为考核内容。
2.学校组织对各班所有学生进行考核。准备听写用田字格纸,每字报2遍;推磨批改,确定等级。
优秀:正确率90%以上且入体率70%以上。
良好:正确率80%—89%且入体率60%以上。
合格:正确率70%—79%且入体率50%以上。
待合格:其余为待合格。
朗读与背诵评价
朗读:课本中学过的所有课文。
背诵:要求背诵的所有课文,中、高年级较长的课文,可从中选择几个段落(不少于300字)。
1.学校组织对各班所有学生进行考核。
2.朗读:将学期内学过的所有课文做成签条,由学生抽一篇朗读。
背诵:将学期内要求背诵的课文做成签条,由学生抽一篇(段)背诵。
优秀:语音准确,读背流利,停顿正确,能按课文内容读出或背出不同的语气,表达一定的感情。错误之处(读错字音、多字、少字、回读等)不多于3次。
良好:语音准确,读背流利,停顿正确,错误之处(读错字音、多字、少字、回读等)不多于4次。
合格:语音基本准确,停顿基本正确,错误之处不多于6次。
待合格:其余为待合格。
古诗词背诵评价
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加强小学生诵读古诗词的意见》中规定的篇目,一二年级每学期10首,三到六年级每学期15首。
1.学校组织对各班所有学生进行考核。
2.将学期内应背诵的篇目做成签条,由学生抽取两篇背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