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激情,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以德为先、为人师表,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2.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打破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形成肯干要干的工作范围。
3.奖优罚劣、注重实绩,激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热情,促进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
4.规范实施、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态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全体在编教师、职工。
考核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争先创优等。
考核领导小组,有校长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总账会计。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有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名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兼顾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有教师会选举产生,一学年一选。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教职工“个人自评”10分,“民主测评”30分,“学校考评”60分,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一)个人自评,10分。教职工个人对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30分,责任人:常务副校长。
语数英专任教师按照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分组进行民主测评。满分30分,27分及以上为优秀,测评时优秀人数不超过20%,否则测评分无效。其他人员根据岗位特点,由学校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
(三)学校考评,分平时工作、教学实绩、创先争优三块,基本分为60分,最后得分可超过60分。总负责:常务副校长。
A、平时工作,1—7条,基本分为30分。
1.师德师风,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教职工能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优秀的思想品质,能树立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经《师德考核细则》评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发其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出勤履职,满分5分,实行扣分制,牵头人:常务副校长,负责人:各科室。
教职工要严厉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学校(含部门)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的加5分。出现下列情况,从该项分值中扣除,可为负分。
(1)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上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上课听课、论文撰写,微课、一师一优课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时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每次扣0.2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②旷课1节扣0.5分,旷课旷职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学校组织的教师集会、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升旗仪式、大课间等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请假一次扣0.1分(天灾人祸除外),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⑤事假、病假、产假等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的相关规定(试行)》和《教职工请假制度》执行。
⑥公假人员外出,必须自行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工作,如经学校分工,但仍不参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务的次数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扣20元,年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担任了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公私假时均要自行协调好督班事宜,否则,按20元/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实行加减分制,可超过10分,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1)基本工作量(四舍五入):
①教学岗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达到下列节数的,得10分,未达到的扣0.2分/节。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及其他专职学科16节。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2;中层副职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2/3。
教研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5/6;备课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1/12。
②管理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专职)
③教辅(工勤)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学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额工作量:
①教学岗位(可累计加分):
周课时数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节另加0.5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担任专职术科教学的另加0.5分,担任语数英学科教学的再加1分。
②管理岗位:
中层及以上干部兼任跨职中层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组长的另加0.6分,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支部委员另加0.3分。(可累计加分)
工会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会委员另加0.5分,工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另加0.2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③教辅(工勤)岗位:
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另加2分,负责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辅、工勤岗位的另加0.3分。(专职除外)
④课后服务: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领取了课后服务费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说明:上述各项,未认真履职的不加分(以日常记录或临时督查记录为准)。
(3)临时工作量(以学校日常记录为准):
由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辅导、校报编辑、加班或节假日值班等临时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层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除外)
(4)个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
4. 学识提高,此项实行扣分制,负责人:教学副校长
按上级规定完成学历提升学习或继续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 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队、学生资助、关工委、科技等,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德育副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安全办、资助办等。
根据《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少先队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其它工作分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优秀,每学期奖100元。(奖金从全体班主任的绩效总额中提留)。
6. 安全工作(所有教师),牵头人:安全副校长,负责人:安全办。
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如发生跌伤、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处理好,无任何后果的,扣当事教师1分;不能自行处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学校处理的,酌情扣当事教师2-10分。(以检查记载为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10分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学年(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师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7.教学常规,基本分5分,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1)语数英学科:每人基本分5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改、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被检查人员按低、中、高年级段的不同学科分组考核,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2)专职术科教学:每人基本分4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3)专职教辅、工勤人员及其他特殊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动性强、有创新、有特色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质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学校要求,完成份内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业绩(8—9条,基本分30分,实行加减分制,此项可超过30分):
8. 教学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见《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
9教辅(工勤)工作,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争先创优(10—12条,实行加减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见《教科研单项考核细则》。
11.专业性荣誉,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名教师得3分;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得2分;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得1.5分;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得1分;市教坛新秀得0.5分。(按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12.指导培养教师,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经学校认定的师徒结对,师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认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以材料为准),师傅分享一半。
1.临时工作量不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总分,但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年度考核总分,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适当兼顾不同岗位),优秀等次的须积极参加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且在两次语数英期末检测中取得一优一良或以上等次;专职术科的指导的学生须在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一次或荣获市级及以上团体奖项。
3.由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教师岗位年度考核。
4.根据考核得分折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1)基本奖:从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奖: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为学校考核奖总额,根据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组分别进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应的考核奖。
A组:原则上为教龄不满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0元以内;
B组:原则上为教龄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内;
C组:原则上为教龄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内;
D组:原则上为教龄超过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内。
说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组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上一组。如:B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A组,但A组教师不可自愿申请到B组。
上述二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5.本考核得分适用于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
教职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发或不参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经查实的;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④非法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⑥学校安排的课务拒不执行的;⑦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破坏学校发展,经查属实的;⑧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十一、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校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全校考核总数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中教师工作奖考核总数=市局下拨总额-班主任工作奖总额-争先创优奖总额。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级常规管理、专题活动、家校联系、班级安全等方面;
2.教师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章守纪、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出勤、工作量、服从工作分工、达成工作目标(教学业绩)、创先争优等内容;
3.校长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依据《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工作和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教师奖励性补贴分基础性补贴和考核性补贴两部分,基础性补贴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到人,考核性补贴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一)班主任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设ABC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A等奖,每学期奖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为C等奖,每学期奖50元,其余的奖100元。奖金总额按每学期100元/班直接从市局下拨总额中提留。
(二)教师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设A、B、C三等奖,且AC等奖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奖:人数不超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20%名;
C等奖:人数不低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10%名;
B等奖:剩余人数。
说明:担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计算。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级参考借进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由考核小组确定。产假、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的,其教师工作奖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三)校长工作奖(各等级奖金等同于“教师工作”)
由考核小组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经考核为优秀的,且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的得A等奖,考核为称职的得B等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得C等奖,不称职的不得奖。
(四)争先创优奖(奖金在全校奖励性补贴中提留并发放)
1.专业奖励(同类活动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教师在联盟及以上级开设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或上课、基本功在联盟及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次,按层级和类别奖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个人表彰(校级)
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奖200元/年,其他单项奖100元/年(不含优秀班主任)(2倍)
3.集体表彰(不能认真履职的不得奖)
①学校获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类某个某次活动获奖)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创建验收的,牵头的负责人奖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增加100元)
②学校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兼职的按最高职务计):(2倍)
三等奖,教师每人奖200元/年、语数英备课组长奖300元/年、术科教研组长奖400元/年、语数英教研组长奖500元/年、中层副职奖700元/年、中层正职奖800元/年、副校级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1.5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一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2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4.教学实绩(2.5倍)
①在学校的平时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50元;期末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100元。
②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班级总评进入联盟团体前两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四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六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班级总评进入全市团体前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0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二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平时学测按上述1/4奖励。
说明:所有数据以学校、联盟和市局统计为准;如遇学校、联盟、全市同时学测,只按最高级范围统计。
5.其他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仍担任语数英教学的,奖励200元/学期。(2倍)
②节假日加班或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学校获得其他荣誉或所负责的活动团体获奖的;为学校引进或开展重要活动的;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奖50元—1000元/次。
6.宣传报道:国家级50元/篇,省级40元/篇,地级30元分/篇,市级20元/篇,校级10元/篇。(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补贴考核奖数额。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或有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师考核性补贴。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考核性补贴按班主任工作奖提留后的平均数发放。当年度内退休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为鼓励教师扎根教育,扎根农村教育,凡从我校调出、辞职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可按C等标准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
4.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借用学校物资,拒不归还的及其它师德严重失范行为,其考核性补贴均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2.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优秀德育工作者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队伍,提升学校教育品味,根据《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全校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等。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工作。
2.德育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德育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活动,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学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德育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申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在县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员:申报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课教师:德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德育管理人员)或所带班级(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
3.发生有偿家教行为的;
4.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名额确定。
采取个人申报、小组考核、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小组考核有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本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学校推荐有校长室按申报者的现实表现和小组考核得分集体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正式推荐上报。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工作态度(10分)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发现一次不良现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工作年限(10分)
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4.德育业绩
所负责的德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作经验介绍、开设讲座或获得表彰,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在校际、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表彰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论文: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在县级、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课题: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上述课题研究的得相应层级的一半。
(3)德育课
①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评比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强,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学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加强班集体的建设,更有效地做好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教育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科学地评定班主任工作,学校决定对班主任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职称晋升及实施奖励的依据。制定本方案细则:
班主任肩负着育人的重要职责,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会的桥梁,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反映出学校的管理水平,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的质量。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常规管理,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班主任素质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更好的促进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3、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1、班主任考核分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100分)和班主任工作成效考核(100分)两部分,实行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办法。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采用查看班务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
3、班主任工作成效考核由包年级领导、值班领导、值周教师、学生会共同参与,以日检查,周汇总、月公布的办法量化考核,学期末核算出平均分。
4、学期班主任考核得分=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奖励得分。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100分)
1、班级工作计划(3分)。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于两周内上交,计划符合实际且按时上交得2分,迟交扣1分,不交扣2分,内容详实得2分,内容空洞、流于形式扣1分。
2、班队活动课(10分)。能认真组织好每周至少一次的班会或主题班队活动课(其中主题班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期不少于20次,要求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每举行一次且记载完整,内容详实得0.5分,记载不完整、内容简单得0.2分,无记录不得分。
3、家长会、家访(4分+6分=10分)。经常和家长取得联系,要求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并作好记录。召开家长会且记录详细得4分,记录不详细扣2分,不召开不得分;班主任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家访工作,并作好记录,按要求完成得6分,缺一次扣1分。
4、班主任工作手册(10分)。按要求认真记录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字迹工整,内容详实。①学生情况一览表(1分)②班级组织情况(1分)③学期班级活动安排(1分)④班务工作记录(1分)⑤主题班队会教案(2分)⑥和安全教案(2分)⑦个别教育情况记录(1分)⑧班主任会议和班级重要活动记录(1分)。
5、班干部培养(5分)。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班委会(中队委)组织建设完整,实行值周班长制和班级自主化管理。班级组织不完善的扣2分,没有的扣5分。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班委会,作好记录,少一次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
6、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0分)。对犯错误的学生以正面批评教育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留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坚决杜绝随意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每发现体罚一人次扣1分,造成后果有影响的一次性扣完。
7、财产管理(10分)。各班教室的门窗、玻璃、桌凳、窗帘、照明取暖设施、黑板、多媒体设施等财产一律实行班级使用管理负责制,开学由学校造册登记,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损坏。学期末由总务处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记满分,每发现损坏公物一件除照价赔偿外扣1分;不需开灯时仍不关电者扣1分;放学不关窗户、灯,不锁门一次扣2分。
8、安全(10分)。班主任要把安全放在工作首位,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未完成安全责任书签订的扣2分),每周班会上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记录,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学生,登记清学生详细情况和校外租房住宿情况,教育学生要远离基建工地、锅炉、配电房等,预防碰伤、摔伤、烧伤、溺水、触电、煤气中毒、踩踏等事故,注意交通和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打架、斗殴,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未发生安全事故者得满分,每发生一次小型安全事故扣1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除该项所有得分,扣发本学期考核津贴的50%,还要追究责任。
9、师德师风(5分)。
(1)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能按时完成各处室各类通知表册的下发和上报每次扣1分。
(2)班主任例会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以会议签到为准)。
(3)乱收费、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一经发现,一次性扣5分并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10、班级文化(10分)。
要求班级布局合理,规划整齐美观,各种设施摆放整齐有序,宣传栏、班级公约、各种表册、班训等张贴美观好看,教育性强,与开学2周内完成。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予以评分。
11、班级电教设备爱护情况(10分)。
课余时间学生故意而已摆弄,发现一次扣1分。
12、偶发事件(7分)。班主任有明显工作失误的一次扣3分,一学期有2次明显工作失误的一次性全部扣完。
13、工作总结(2分)。学期结束前,能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于期末考试前上交得2分,迟交扣1分,不交扣2分,内容详实得2分,内容空洞、流于形式扣1分。
(二)班主任工作成效管理考核(100分)
1、坚守岗位(10分)。要求班主任在升旗、集会、早操、大课间活动,两放学、午读时能坚守岗位,无迟到早退现象。如没有特殊情况,发现迟到、早退现象每次扣1分。班主任要认真有序的组织活动,发现班主任不跟班,每次扣2分,不认真组织每次扣1分。(由包年级领导和值班老师登记。)
2、早、午操(8分)。要求学生上下楼梯自觉按顺序排队走,做到“慢步轻声靠右行”;做操认真、动作规范;出操要快、静、齐;结束有组织、有秩序带回。发现违反每次扣0.8分,严重拖延扣1分,步伐不整齐、做操不认真、口号不响亮扣1分,无特殊情况,不出操扣1分,班主任不跟班扣2分。(由包年级领导和值班老师登记。)
3、眼保健操(2分)。要求做到姿势正确,不做其他事,不说话、不睁眼、按节奏做操。音乐响后,学生在教室说笑、走动、做作业或不做眼保健操扣1分,不闭眼、坐姿不端正、不认真做扣0.5分。(包年级领导及值班老师巡查登记。)
4、路队(12分)。
(1)中午、下午分班放学站队,组织路队要安静、迅速、整齐、有序,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各班都要佩戴校牌,发现不戴校牌的每一人扣0.5分,该项最多扣5分;
(3)班主任要将学生护送到大门口并与学生再见,不随意离队。不跟队扣1分,随意离队扣0.5分;
(4)按规定时间必须离校,不得有学生在校逗留。违者除责令迅速离校外每人次扣0.5分。该项最多扣5分(由值班老师检查登记)
5、教室卫生(10分)。每周不定时至少检查2次。桌椅摆放不整齐扣0.5分;打扫工具摆放不整齐扣0.5分;地面有纸张、废弃物扣1分;墙壁有明显灰土、蜘蛛网扣1分;垃圾未倒扣2分;没按时打扫扣3分;玻璃不干净扣0.5分;在墙壁、课桌上乱写乱画扣1分。(由值班老师检查登记,教导处平时随意检查登记)
6、环境区卫生(含走廊、楼梯、卫生间、垃圾箱)(10分)。每周不定时至少检查2次。未打扫扣3分;打扫不干净(有纸屑、果皮、塑料袋、糖果纸等)扣2分;没保持干净扣1分。垃圾箱不及时清理扣2分,发现有故意将簸箕里的垃圾倒入垃圾箱者扣3分。(由值班老师检查登记,教导处平时抽查)
7、升旗仪式(3分)。班主任负责组织全班学生参加每周星期一的升国旗仪式,教育学生做到静、齐、快,确保参加人数(班主任批准的病假除外)和良好的纪律。人数每缺一人扣0.5分,(最多扣2分);未穿校服、佩戴红领巾每人次扣0.5分;做小动作、吵闹、玩耍每人次扣0.5分;集体吵闹扣2分。(由值班老师和学生会检查登记)
8、纪律(20分)。要求做到:班风好、学风浓,遵守校纪,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文明礼貌、诚信做人等(由包年级领导、教导处人员随时检查登记,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专项检查登记)。
(1)发现下列行为每人次扣1分:说脏话、骂人、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课间在楼道追逐、打闹、狂奔、大声吵闹;串班且上课铃响后仍有串班未进教室;乱扔乱丢纸屑、果皮等弃废物;衣着仪表不符合学校规定(留长发、染发、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随地吐痰;在校内吃零食;大小便不入坑池;将刀、枪、棍、棒、打火机等危险玩具带进校园。
(2)发现下列行为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双方(负主要责任一方加扣1分);在校内骑自行车;外出上网;无请假条私自外出校园;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翻越围墙等。
(3)发现下列行为每人次扣3分:勾结校外人员欺负同学,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抽烟、酗酒、赌博、敲诈行为;小偷小摸行为;侮辱顶撞老师等。
9、爱护公物(10分)。课间坐桌踩凳;翻越窗户出入;用打扫工具打闹;打碎玻璃;损坏垃圾桶、开关;攀越花坛,践踏幼苗,折损花草树木;破坏班级专栏、校园文化设施等每人次扣1分;在校园的墙壁上乱写乱画、用脚踢墙壁扣2分;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由值周人员)
10、班风、学风(4分)。学生早晨或下午到校后,充分利用时间诵读、写字,班风好,学风浓,班级团结友爱,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如果发现学生在教室内喧哗吵闹每人次扣0.5分;在教室吃东西、玩游戏等扣1分。追逐打闹乱跑扣1分。
11、大课间活动(11分)。要求各班能严格按照大课间活动安排表有序组织活动。活动时,发现没按安排表进行活动的班级扣1分;有学生嬉戏打闹的班级扣2分;没分组活动任由学生乱跑的班级扣3分;跳校园舞动作不整齐规范的班级扣1分;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不跟班的班级扣2分;没有积极组织扣2分,班主任未参与扣1分。
(三)奖励分
1、班主任能积极撰写德育和班级管理方面的论文,获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在校内交流1分。
2、校内各种竞赛活动总分10分,依照名次,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至最后一名得6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国家一等奖加7分,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加6分,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加4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加3分,市级优秀奖(县级三等奖)加2分,县级优秀奖加1分,校级不计集体名次的比赛中个人前三名分别奖0.5、0.4、0.3分。
4、好人好事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加2分,受社会组织表彰加1分,受学校书面表扬加0.5分。
5、班主任主动要求承办全校班会或主题队会观摩活动,精心组织,效果较好的加1—5分。
6、校报校刊投稿。积极向校报校刊投稿,录用一篇加0.5分(编辑负责老师和广播室老师记录)。
7、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表演节目加1-5分。
8、班级一学期获流动红旗累计次数按名次排序,名次之间相差1分。
9、能积极配合学校及上级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效果显著加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