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工作小组构成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十一、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十二、心理问题学生复学后期跟踪措施
十三、危机干预处理资料保存
十四、危机干预工作保密原则
十五、危机干预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化解学生心理危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一)工作小组构成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校医等为成员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心理教师负责具体的心理评估与干预指导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心理状况的观察与信息收集,校医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与协助。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全面领导和统筹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2.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3.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保障。
4. 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