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学校管理事务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强化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明确本校集体决策的主要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一)民主集中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二)依法依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前期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责任追究原则
明确决策责任主体,对决策失误或违规决策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学校章程的制定与修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重要文件的编制与调整。
2.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课程设置与调整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
3.涉及学生、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如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职称评定方案、评优评先方案等。
4.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
5.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决策,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6.学校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如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型设备的购置与报废等。
7.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事项,如联合办学、合作科研项目、国际交流合作等。
8.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整、考核和奖惩。
2.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
3.教职工的招聘、解聘、调动、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事项。
4.学校推荐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