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三)宗旨
家委会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家校合作,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一)成员资格
1.本校学生的家长,关心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家委会工作。
3.尊重教师,理解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成员组成
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XX名,委员若干名。成员涵盖学校各年级学生家长,确保各年级家长均有代表参与。
(三)产生方式
1.家长自荐或班级推荐。由家长本人填写家委会成员申请表,或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家长。
2.学校审核。学校对自荐和推荐的家长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虑家长的职业、教育背景、参与积极性等因素,确定候选人名单。
3.选举产生。召开家长代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家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
(一)家委会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
(1)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委会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助学校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策划和组织,如校园文化节、运动会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2.支持教育教学
(1)协助学校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基地、资源等支持,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与教师保持密切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