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成立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家委会旨在搭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桥梁,维护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共同进步。
第二条 性质与定位
家委会是由学生家长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与家庭之间沟通的纽带。家委会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学校为宗旨,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核心目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自愿参与原则:家委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经民主选举产生。
2. 民主协商原则:家委会决策遵循民主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 公开透明原则:家委会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家长和学校的监督。
4. 合作共赢原则:家委会与学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家委会的组成
1.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班推选1-2名家长代表。
2. 家委会主任:由全体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统筹家委会工作。
3. 家委会副主任: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4. 家委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文件整理及日常事务。
5. 专项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小组(如活动策划组、宣传组、财务组等),负责具体事务。
第五条 家委会成员的职责
1. 主任职责:
• 统筹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 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协调家校关系。
• 代表家委会与学校沟通,反映家长意见与建议。
2. 副主任职责:
•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专项事务。
• 在主任缺席时代行主任职责。
3. 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