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 2025 年最新教育管理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是学校实施教育管理的基本准则,全体师生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学校实施教育管理,坚持育人为本、教育优先、引导为主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章 校规校纪
第四条 学生日常管理
(一)仪容仪表规范
1.保持个人卫生整洁,按学校规定统一穿着校服,不得擅自修改校服款式,禁止穿着奇装异服。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保持手部清洁,禁止染指甲。
3.女生发型应简洁大方,禁止烫发、染发;男生发型需符合规范,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后不触领,不得留奇怪发型。
4.日常不得化妆及佩戴首饰等装饰物,因特殊活动需要佩戴的,须经班主任批准。
(二)文明礼仪要求
1.恪守诚信原则,言行文明有礼,使用规范文明用语,校园内倡导使用普通话,禁止讲粗话脏话。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遇见老师及来宾应主动问好,少先队员行标准队礼,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3.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应通过沟通或寻求教师帮助理性解决,禁止打架斗殴;在场同学应积极调解,禁止起哄、挑拨。
4.严禁以言语侮辱、暴力欺凌、社交孤立、曝光隐私等方式侵害同学,学校将严肃处理欺凌行为,保障被欺凌学生合法权益。
5.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区域,进入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影响教师工作;违反规定者,教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移交班主任处理。
(三)升旗仪式规范
1.各班须按时整队参加升旗仪式,集合过程做到快、静、齐,按指定路线行进,禁止拥挤、插队,确保仪式秩序。
2.参加仪式时需穿着校服、佩戴校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展现良好精神风貌。
3.仪式进行中,应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或队礼,高声齐唱国歌,禁止交头接耳,保持庄重严肃。
(四)环境卫生管理
1.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爱护校园环境,禁止在墙壁、课桌等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
3.认真履行值日职责,按时清扫责任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4.遵守卫生间使用规范,用后及时冲水、关闭水龙头,节约使用洗手液;禁止向下水道丢弃水瓶、易拉罐等杂物,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5.就餐时有序排队、保持安静,践行 "光盘行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养成节约粮食与保持卫生的良好习惯。
(五)卫生间文明规范
1.用后及时冲水,保持卫生间清洁。
2.遵守使用秩序,禁止在卫生间聚集、打闹,按标识规范使用厕位。
3.节约公共资源,合理使用纸巾、洗手液,禁止浪费。
4.规范洗手后轻甩水渍,关闭水龙头,禁止在卫生间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