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其成员有学校教师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职能负责:安全办、教育处、 教学处、办公室、后勤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教职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具体落实的管理人员、班主任、班级责任教师、值周领导、值周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学校负责人、各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要求街道、区育局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学校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